十個病徵,宜胃鏡檢查
胃鏡檢查(簡稱OGD)胃內窺鏡 ,是以一支柔軟、長管狀內窺鏡,在上腔消化道黏膜作的檢查,範圍包括食道、胃及十二指腸部位。胃鏡檢查除了能找出病因,也能透過各種輔助儀器進行活鉗樣本化驗、瘜肉切除或其他治療。
如以下病徵出現兩項或以上,應及早進行胃鏡檢查:
- 持續或劇烈胃痛
- 持續胃脹、胃氣、消化不良
- 反覆作悶嘔吐、嘔吐物帶血
- 吞嚥疼痛、困難
- 大便出血或呈黑色「芝麻糊」狀
- 腹部有硬塊
- 貧血症狀,如頭暈、臉色蒼白、心跳氣喘、疲倦等
- 體重下降但無明顯原因
- 過往曾患上消化道疾病,或家族有胃癌病史
胃鏡檢查過程:
檢查通常在內窺鏡房或手術室進行(可於門診或醫院內),病人需側臥,喉部會先被噴上局部麻醉藥,及接受適量鎮靜劑注射,在麻醉科醫生監測下進入深層睡眠狀態,再由醫生將胃鏡由病人口腔放入體內進行檢查及治療。一般整個過程需時約 5-20 分鐘,取決於病情是否需要其他特別治療。
胃鏡檢查可找出甚麼疾病?
- 食道癌、胃癌
- 上消化道瘜肉
- 上消化道潰瘍、炎症
- 幽門螺旋桿菌感染
- 胃食道靜脈曲張
- 食道或幽門狹窄
- 橫膈膜疝氣
幽門螺旋桿菌知多少
早於1875年,幽門螺旋桿菌已被德國科學家發現,但研究結果未受重視。醫學界一向認為胃酸的強酸性可殺菌,令病菌無法存活於胃部。直至1982年澳洲科學家Dr. Robin Warren和Dr. Barry Marshall 再次實驗培植,Dr. Marshall更親身試驗,喝下含有幽門螺旋桿菌的溶液,隨即患上急性胃炎,再以抗生素成功治療,令醫學界對這病菌有新的認知。
幽門螺旋桿菌可經由進食或接觸受感染的食物、水源或人體分泌而傳染,感染後並不一定出現任何症狀。幽門螺旋桿菌能分泌酵素,中和胃酸,形成保護層,逃過胃酸的攻擊繼而破壞胃黏膜。長期的胃黏膜潰瘍會引起癌症,故幽門螺旋桿菌已被世界衛生組織定性為「微生物型致癌物質」。